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 史博佳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4日讯(史博佳)今天,保定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定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该《条例》共三十四条,是河北省设区市首部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主要规范内容
明确政府推动、多方实施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格局。
《条例》第二条明确什么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指政府、行业组织、企业、职业学校协同推进,促进职业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管理等要素双向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活动。
《条例》第三条明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应当坚持的原则和工作机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条例》从第四条至第八条分别规定政府、政府部门、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企业等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强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引导、实施、服务和保障举措。
《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专项规划,应当支持依法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经济产教聚合体,推进实体化运行等。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科技等有关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时,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支持和服务。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财政、土地、金融、税收、保险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
为产教融合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习实训和企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并规定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第十三条规定合理布局职业教育园区,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组织联合、同园区联结,探索区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发展新模式。第二十八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相关措施、优惠政策、办事指南,并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提高办理相关手续的效率。
《条例》亮点与创新
《条例》聚焦产教融合全链条、全要素的系统性制度设计,亮点与创新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首次以立法形式构建协同推进的保障机制。《条例》明确了政府在产教融合工作中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责,要求健全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系统性解决产教融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这标志着产教融合从过去的部门“单打独斗”或项目式合作,升级为政府高位推动、各部门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整体战略”,为产教深度融合筑牢组织根基。
强化数字化赋能与资源统筹平台的关键作用。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条例》明确推进产教融合数字化建设,要求打造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这一设计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人才供需、校企资源、项目研发等信息在政府、行业、学校、企业间有序流动、高效匹配,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合作精准度。
创新完善保障多元主体权益的激励机制。《条例》致力于构建权责清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校企合作新生态。例如,通过规范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收益分配等,切实保障学校、企业、科研人员等各方合法权益;同时,出台面向产教融合型企业、示范专业的金融、财政、用地、收费等激励政策,统筹支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职教园区布局,实质性降低合作成本,提升各方尤其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获得感和可持续性。
《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
《条例》的制定深度融合国家战略、省级部署与保定本土实践,标志着保定市产教融合工作从实践探索迈入制度构建的全新阶段。
《条例》的出台,以法治力量推动“教育、人才、产业、创新”四链深度融合,让职业教育成为支撑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
针对产教“融合不深”、校企“协同不畅”等现实问题,《条例》通过明晰各方权责、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系统性破解发展瓶颈,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确保职业教育供给与保定市“7+20+N”现代产业体系的人才需求精准适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