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变化 保定新版低保审核确认办法正式落地
来源: 长城网  马晨辉
2026-09-14 14: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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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马晨辉)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精准帮扶困难群众、兜牢民生底线,9月11日,保定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保定市民政局局长刘婷权威解读全新修订的《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新版办法共六章五十八条,聚焦群众办事难点、政策执行堵点,推出9大全新调整,在申请渠道、认定标准、帮扶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全面升级,让低保救助更公平、更精准、更便民。

  拓宽线上线下双渠道申请模式,增设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线上申办通道。

  统一标准化申请文书。全市规范使用《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声明书》等制式材料,取消各地自制表格。

  清晰界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明确将以下四类人员认定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一是配偶;二是未成年子女;三是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含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四是其他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以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为准,不单纯以户口本为唯一依据)。

  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评议是否免除赡(抚、扶)养费。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存在失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确定的义务等情形时,乡镇(街道)可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评议,依规判定是否免除赡(抚、扶)养费用。

  建立五类刚性支出收入扣减制度。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多重支付费用产生的合规大额自费支出,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据实扣减,多重困难可叠加扣减。

  制定家庭财产准入量化标准。统一全市金融资产、车辆、房产、工商经营主体认定门槛,量化明确标准,消除县(市、区)执行差异。

  规范低保金委托代持管理流程。低保金原则由本人领取,确需代持的实行书面委托、镇村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定期抽查三级管理制度。

  推行A、B两类差异化动态复核制度。按家庭经济状况稳定程度分类,A类一年复核一次,B类半年复核一次,精准开展动态管理。

  增设骗取救助资金行政处罚条款。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保人员,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财物和利益,处非法获取的财物和利益价值二倍以下的罚款。

  保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群众有低保政策疑问,可拨打市民政局监督服务热线:0312—5098181,也可到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民政窗口现场咨询。

关键词
低保
责任编辑:马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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